最快今年下半年,,上海食品流通业的经营者就要为消费者提供可查问追忆信息的销售单据,,一些规模型企业的经营者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拥有追忆码的食品货架标签。本市首部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追忆的处所当局规章—《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忆治理法子》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定见。该法子如通过并执行,,违反有关划定的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者最高可被罚1万元。
这部食品安全信息追忆治理法子显示,,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8大类食品将被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忆治理系统,,这些食品出产(含种植、、养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都要可追忆,,相应责任人若是未尽到纪录、、报送、、归集、、共享、、查问、、颁布等责任,,将被查究和处罚。
专家指出,,以往食品安全追忆系统只能追到食品出产环节,,这次法子将农业种植、、养殖环节也纳入了可追忆的领域,,本市食用农产品出产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把自己把握的食品安全追忆信息与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忆系统对接。
该法子执行后,,将彻底倒逼食品出产经营者器重有关食品安全的追忆工作。据悉,,食品出产经营者应成立追忆信息电子档案,,其向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忆系统报送的信息至少涉及四个方面:食品名称、、规格、、出产日期(批号或经营日期)、、数量;食品出产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掌管人的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明资料或身份证号;供货者的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明资料或身份证号;食品检验检测汇报等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出产经营的,,必须将所有项主张检验合格汇报“上交”。
市食安办暗示,,将激励消费者通过追忆系统查问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食品出产经营者拒不推广法定追忆责任的,,可拨打统一举报电话或凭有效单据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督治理部门投诉举报。